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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-112年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 事業基金會製作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」(含 國小、國中及高中版本),請教師積極宣導運 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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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13004018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宣導防治新興之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,提升學生對於數位
/網路性別暴力議題及相關處理因應措施之認知,教育部
112年以「黃牛票券性剝削」、「網紅經濟性剝削」及「數
位性別仇恨言論」議題,製作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
宣品」,本案文宣品包括:海報、教學指引、教學簡報及
摺頁,請積極宣導運用。
三、查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第2項規定:「國民中小學除應將
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,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
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」及18條第3項規定:「高級中等
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
程」,爰請貴校於課程教學相關會議告知各領域教師,將
文宣品融入課程教學;另於班級活動、團體活動時間妥為
運用。
四、本案文宣品請至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/校園性別
暴力防治與處理/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」/「我想
跟學生、小孩談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」項下
(https://reurl.cc/aLyN2l)下載運用。




發布時間: 2024-04-16 15:36:41
發布單位: 維真國中輔導室


地址: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252號
電話:037-722537 傳真:037-731200
版權所有:苗栗縣維真國民中學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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