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go圖片

網站地圖

字級設定

國旗圖示 繁體中文(臺灣)


  現在位置:  首頁 / 消息管理 
一般公告-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(以下簡稱保障法)第19條規定職場霸凌適用範圍一案,請查照。
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
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

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(以下簡稱保障法)第19條規定職場霸凌適用範圍一案,請查照。


相關檔案

苗栗縣政府 函.pdf
115.04.07-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.pdf


發布時間: 2026-04-08 11:44:03
發布單位: 維真國中人事室


地址: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252號
電話:037-722537 傳真:037-731200
版權所有:苗栗縣維真國民中學
上次更新時間: 2026-05-15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