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-客家委員會「114年度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 點-客語研習活動類」之客語能力認證班(簡化案)已開 始受理申請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(下稱客委會)114年3月6日客會語字第
114670004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客語能力認證班(簡化案)每班補助講師鐘點費以36
節為原則,每節以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800元整為上限,
考量開班有文具用品、紙張、水電費等雜支需求,援例比
照113年每班補助雜支1,200元。
三、請依據客委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之規定辦
理;計畫申請方式及相關內容請逕至該會「獎補助線上申
請系統」申辦(網址:http://www.hakka.gov.tw/首頁/公
告資訊/獎補助專區/獎補助申辦)。
四、前開之支出憑證若經學校審認結果倘無法分割送交客委
會,請學校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依「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
點」相關規定,將領款收據、總經費支出明細表及成果報
告書送客委會核銷結案,至留存學校支出憑證,請學校依
會計法、審計法等規定加強內部審核及妥為保管,以供查
核。
| 發布時間: |
2025-03-13 15:50:37 |
| 發布單位: |
維真國中教務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