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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-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14年3月1日起開始徵件,鼓勵踴躍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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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參選資格:
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
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又,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」第18條: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,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,報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,亦得參加。
*徵選組別與項目:
教師組1.戲劇劇本(傳統戲劇劇本)2.短篇小說3.散文4.詩詞(古典詩詞)5.童話
學生組1.戲劇劇本(傳統戲劇劇本)2.短篇小說3.散文4.詩詞(古典詩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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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要點.pdf


發布時間: 2025-02-21 14:52:01
發布單位: 維真國中學務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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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37-722537 傳真:037-731200
版權所有:苗栗縣維真國民中學
上次更新時間: 2026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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