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-「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 台語/臺灣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 計畫案」,詳如說明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
第1135502391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:
(一)教育部113年度第2次及114年度第1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
認證考試,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,每師每試新臺幣(以
下同)250元。
(二)客家委員會113年度第2次及114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
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每師每試250元。
(三)國立成功大學2024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,且限擇「教育
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試題應考者,每師每試
上限2,500元。
三、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(含3個月以上代理
教師),教師完成臺灣台語/臺灣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
考試,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,得申請該場次報名費補
助。
四、旨案申請作業規劃如下:
(一)期程:依認證項目規劃三梯次。
1、113年10月9日至113年10月18日。
2、113年12月11日至113年12月20日
3、114年4月2日至114年4月11日。
(二)申請:檢具學校收據(繳款人—苗栗縣苗栗市文山國民
小學;事由—113學年度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/臺灣客
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第○梯次報名費)、經
費支用明細表、佐證資料(准考證需蓋有「到考證明」
或「應試章」),免備文送文山國小陳老師(地址:苗
栗市文山里41號)憑辦。
五、現職教師參加中高級及高級認證測驗且無缺考紀錄者核予
補休8小時,特此敘明。
發布時間: |
2024-10-14 08:09:16 |
發布單位: |
維真國中教務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