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-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 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製作「兒童及少年遭親屬擅帶離家失 蹤案件服務宣傳文宣品」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2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20130234號函辦
理。
二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宣導擅帶離家相關法律諮詢及
合作父母共親職的觀念,並利於新住民家庭理解相關服務
及資源,已製作旨揭4國語言版本(中文、英文、越南、印
尼),電子檔可至該署網站https://www.sfaa.gov.tw下載
(主題專區/家庭支持/未成年子女遭父母(或親屬)擅帶
離家失蹤案件服務專區/宣導品)。
三、首揭文宣品放置本府公文交換信箱,請各校妥善運用。
發布時間: |
2024-01-19 11:35:34 |
發布單位: |
維真國中輔導室 |